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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拥有爱情之后,我是想过离开,去一个没有他的地方,或许不看见,就不会那么心酸;或许忘了,才不会那么想念。
但怎料命运的纠葛,让我和他在大学又再度相见,他在医科,而我靠低收入户勉强塞进分数最低的科系,他依旧在有光的地方,我依旧看得到他,依旧喜欢着他。
如果能不喜欢,那就是可以逃脱无名的暗恋,持续了那么久,这是第四年了吧!
第四年的远观而不可褻玩焉……
听说他在不久后因为远距离恋爱而分手了,那我……挺近的。
我又动了告白的想法,喜欢就说嘛!
失败了,就刚好可以放弃嘛!
我很努力的鼓励自己。
但我又看了看配不上他的自己,究竟是因为不告白而没有的机会,还是我根本入不了他的眼,我开始陷入了自我怀疑。
我放下了只有从远方欣赏的念头,或许除了从他身边经过,更好的方法便是让他主动注意到我。
我效仿他徘徊于图书馆中,努力研究深奥难懂的习题,感觉我和他真的是好远的距离,不管是智商还是心上的距离,但每当自己快撑不下去的时候,想起那个迷人的他,又突然充满动力。
也因为他,我在这几年成绩突飞猛进,此时的我,应该配的上他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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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细腰腿长,一觉醒来,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穿粗布,吃野菜,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身强体壮,宽肩窄腰,长得还好看,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他怎么这么野,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乖乖,再坚持一下~天快亮了,天快亮了啊!!!呜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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