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炽然更新时间:2025-06-26 18:55:15
许采采五岁时被捡回宗门,师父忙着闭关没空管他,直接把他丢给了高冷寡言的大师兄。大师兄严谨负责,事无巨细地照看许采采长大,去哪都带着他。全宗门都知道许采采是大师兄的小尾巴。长大的许采采性格活泼好动,依旧跟大师兄最亲。有人因为嫉妒,在背后骂他师兄,许采采第一个跳出来跟人对骂;有魔族想害他师兄,许采采当即就要冲出去跟人打架;师兄不小心生一次病,许采采能急到哭,恨不得凑到床前寸步不离地照顾。许采采抱着师兄撒娇,说自己什么都愿意为师兄做。然后就见他一向矜贵自持的师兄表示,想睡他。许采采吓得魂都没了,当场颤颤巍巍卷铺盖跑路。还没跑远,宗门就传出大师兄最近心绪不稳,修炼时差点走火入魔的消息。许采采铺盖都不要了,又急匆匆跑回去,结果被完好无损的师兄抓进暗室。师兄用不容拒绝的力道把他抱进怀里,语气平静:“就知道你会回来。”*还是小甜饼,小情侣恋爱日常。*采采是受的小名。*攻控制欲强。下本写小甜饼《借住在一只狼家里》求求预收~文案:程默因为暑期活动,需要到一个陌生城市暂住几个月。他的亲哥热心帮忙安顿,把他介绍给了一位在当地定居的好友。据他哥介绍,对方名叫蔺行,和哥哥是大学室友,知根知底,为人可靠,值得信任。程默拖着行李箱从机场出来时,一个陌生男人过来接他。对方身材高大强健,肤色较深,眉眼锋利,整个人都十分具有攻击性。程默心中紧张,怀疑他哥是不是搞错了。但几天相处下来,他发现表面很凶的蔺行先生其实脾气很温和,厨艺也很好,不仅不介意他的打扰,还总是十分贴心地照顾着他。程默悬着的心很快放下,他和蔺行先生相处得十分愉快,只有一些无伤大雅的细节会让他隐隐感到不安。比如,借住第一天,程默在这套根本没养宠物的房子里,发现了不少动物的毛发。借住第二天,程默半夜起床,在客厅看到了一闪而过的巨大黑影。借住第三天,程默恍惚看见有什么毛茸茸的东西从蔺行先生的头顶冒了出来……借住第……天,在程默实在受不了,想要搬离这所房子时,一只面相凶残的大狼急切又无措地将他扑倒在了地板上。 和师兄的恋爱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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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采采再直率坦诚的性子,这时也觉得不好意思了。 少年好不容易稍显褪色的脸颊重新变得红彤彤的,被他师兄牵着走到床榻边。 修士面无表情地垂眼查看榻上都有什么的时候, 许采采就贴着他师兄站着, 把额头抵在他师兄肩膀上装仓鼠。 “这些也是采采自己买的?” 宋尽遥并无波动的询问声传来。 许采采闻言两只手抱住他师兄的胳膊, 抬起脑袋循声看过去。 意识到他师兄问的是那几个瓶罐, 还有一些奇形怪状的物件。 “老板说跟我投缘,买三本画册,送一样这些东西,”许采采咕哝道,“他还说了,它们也都很有用处的, 还附赠了使用方式呢……” 宋尽遥:“……” 只是一天没在身边, 就学了这么多东西。 ...
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
本文预备816从第二十五章入v,谢谢读者支持~本书已写完,且已全文存稿,可放心食用。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道德经第四章林清,字见善,又唤安晚。隋瑛,字在山,又名遇安。少时是一场赶考中的邂逅,青年则是庙堂之上的争锋。相识多年,不过是一盏茶的时间。岁月无情,人更无情。皇权之下,身不由己官场游弋,生死瞬息。下雨了,林清的身子湿了,他思念隋遇安,可思念无用,爱也无用。林清可以不清,在山却不能在山同一目标,不同道路。林清实质正义,只要能获得真相,不在意如何获得真相。功利主义者。隋瑛程序正义,追求看得见的正义,每一步都要走得正确。道德主义者。书名出自是梦他松后追轩冕,是化为鹤后去山林。(辛弃疾)(朝堂,权谋,架空)因为签约了,做一个简单的说明1该文稍微现实,情感复杂(非常重要),建议年纪较大的读者或者对情感复杂接受度较高的读者阅读2本文无完美角色3角色行为勿上升作者4段评已开启,欢迎大家多多评论5若无特殊情况,一周六更,每天1800左右更新,周日休息隔壁预收—使臣清探花郎amp俄公爵乾隆我派出去的使臣怎么跟人跑了?叶卡捷琳娜大帝老东西别管年轻人谈恋爱!(求收藏)...
明玉昭做了个梦,梦里的他因为嫌弃未婚夫水性杨花而一路追杀,未婚夫却是处处逢凶化吉的种马大男主。最后他不仅惨死,还被安上了因爱成恨嫉妒成性的名头,硬生生把他给气醒了。醒来后他带着一大帮子人上门退婚,又被质问嫌贫爱富。明玉昭终于忍不住了,回头从人群里挑了个顺眼的招招手,对他说跟我订立婚约怎么样?我养你啊。他要让傻比前任未婚夫知道,穷不是问题,丑才是!聂骁自幼被家族抛弃,冷酷寡言不好招惹,谁知一次因堵路而被迫围观退婚的事件里,他却被退婚的小公子看上了。就在他准备直接走人的时候,却意外听到了小公子的心声。这不是那个短命鬼吗,怎么在这?聂骁的脚步一顿承蒙垂爱,敢不从命。刚要给明玉昭戴第一顶绿帽子的前任未婚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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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雪卿深夜修仙看文不成想一觉醒来果真穿越书中修仙世界混元道尊中,叶明镜是作者钦定,龙傲天主角深恶痛绝的反派boss他暴虐无情,杀人如麻,结局还差点以一己之力毁灭世界而细究这位最大反派从正道之光堕落至群魔之首大开杀戒的关键节点,竟是从当年,正魔大战后他经脉寸断金丹破碎,结果被一位修真界知名纨绔觊觎美色强娶为妾开始刚穿过来发现自己在大婚现场的林雪卿?眼看着眼前的修界第一美人未来的反派boss即将堕魔,自己全家将被扔去猪圈,说时迟那时快林雪卿灵机一动,抱着叶明镜不能动的腿就哭包包,我终于找到了你!堕魔暂停,叶明镜清冷的眼里流露出片刻疑惑不解包包是谁?包包是我的爱人,是我生命与灵魂之光,是我一辈子爱而不得的渴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