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本身就是历劫的,没有这一层功德,也会有别的机缘,锦书在这一世煞费苦心,所以他才能飞升,得以和薛岚团聚,也幸好,转世两世,他也不曾招惹什么桃花,一心一意候着薛岚,若不然,再一次回到北海,他都感觉自己有负于她,这感觉并不好。 薛岚说,“真好。” 成仙了,她就不用承受离别之苦。 “可你是仙君,不可能永远留在北海,是不是?” 上天庭的仙君,也是有职务在身的,不能永远在北海陪伴她,只不过她已经很满足了,哪怕一年又几个月在北海,她都谢天谢地了。 “我刚飞升,就是一个闲职,没什么事做,就算有事要忙,我来北海也没什么,我都可以把仙府设在离北海很近的地方,你放心吧,我会平衡好,阿岚,得幸飞升,是我这辈子的福分,以后我可以永远留在北海,不离...
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细腰腿长,一觉醒来,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穿粗布,吃野菜,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身强体壮,宽肩窄腰,长得还好看,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他怎么这么野,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乖乖,再坚持一下~天快亮了,天快亮了啊!!!呜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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