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目重更新时间:2025-10-31 14:48:05
幼年时,家里给我找了位未婚夫。初次见面,我对他第一印象是有些美丽和傲慢。相处后发现,其实无惨冷漠,自私,怕死还爱哭。看着正朝我发脾气的人,我出神放空地想着:这人跟狸奴一般,不开心时就喜欢对人举起利爪。本以为我对于无惨而言,是那种即使下一秒就死掉他也毫不在意的关系。毕竟他每日都在怨恨我为何看着比他健康,为何还没死去。但当我真正平静的接受自己即将死亡的事实时,这样冷漠的人却好似无法接受一般崩溃,找了一位位医师想救治我。那面色苍白却遮掩不住殊丽的少年瞧着我,恶毒诅咒着一切,浓郁漆黑的眼珠好似燃着一簇幽幽鬼火:“纱织,以为死亡就可以逃离我了吗?”一语成谶,我没死,同样也没逃离他。我变成‘鬼’(我擅自命名)没隐藏多久,就被揭发,准备逃跑的那日。无惨若无其事地擅自跟着我,抓着我的包袱威胁道:“你要是敢抛下我,我现在就告发你!”于是,我就过上了和无惨东躲西藏(?)的生活。没多久,他因病将逝而变成‘鬼’,不日便妄想去食人。我认真:如果无惨你吃人的话,我会杀死你,然后再去死。毫无威慑力的话,他却好似听了进去。无惨永远不会成为传统意义上的好人,我也无法让他变成那般模样。我所能做的便是让他将这句话记在心里,刻在骨上。……察觉到了无惨对我的在意。每当无惨试图犯错,我都会一次次丢掉他,直至感知到他情绪逐步崩溃,认错。我掉着眼泪训斥着他:无惨,不可以做坏事…无惨哭得比我还厉害,跪在地上死死抱住我的腰:纱织…纱织…纱织……你不能丢掉我,我不是无用的垃圾,你要带着我,无论去哪都要和我一起!#前情提要#1、存在大量私设,时间线混乱和缩短(毕竟无惨活了好久……)不走原剧情ovo;2、依旧是没有任何逻辑主线的无脑恋爱文,不过这本是第一人称视角;3、想吃口恋爱脑无惨,可怜且喜欢用眼泪(其实是脸)勾引女主文学—v—;4、无惨恋爱脑,无惨恋爱脑,无惨恋爱脑!所以绝对会ooc的![ps:自我感觉简介也能看得出来]5、其他排雷可见第一章=v=(后续也会根据评论把一些排雷补上的) 无惨,但恋爱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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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跟他重病时冰冷触感不一样。 暖暖挨蹭我,带来一些怪异的感觉。 我缩了缩。 鬼的体温是能够伪装的。 无惨已经停下了哭泣,残余的眼泪随他眼睛眨动滑落隐入耳鬓中去,睫毛眼睛湿漉漉,贴近我时凉凉的。 沾到我脸上他又舔掉,把自己口水留在我脸上。 并不是很舒服。 我推开他,拉起袖口擦掉他哭泣和舔舐留下的痕迹,“……不要舔我,脸都变得黏糊糊的,不舒服。” 无惨歪了歪头,那双瑰丽的玫红色眼眸缓慢地眨动,随后从我擦拭的侧脸落到眼睛与我对视,目光像是吐了信子的蛇游移,这一瞬间我仿佛感觉脸颊眼珠被他舔过一样,留下一股子难言的黏稠。 我不适地眨眼,撇开视线不看他。 ...
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
本文预备816从第二十五章入v,谢谢读者支持~本书已写完,且已全文存稿,可放心食用。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道德经第四章林清,字见善,又唤安晚。隋瑛,字在山,又名遇安。少时是一场赶考中的邂逅,青年则是庙堂之上的争锋。相识多年,不过是一盏茶的时间。岁月无情,人更无情。皇权之下,身不由己官场游弋,生死瞬息。下雨了,林清的身子湿了,他思念隋遇安,可思念无用,爱也无用。林清可以不清,在山却不能在山同一目标,不同道路。林清实质正义,只要能获得真相,不在意如何获得真相。功利主义者。隋瑛程序正义,追求看得见的正义,每一步都要走得正确。道德主义者。书名出自是梦他松后追轩冕,是化为鹤后去山林。(辛弃疾)(朝堂,权谋,架空)因为签约了,做一个简单的说明1该文稍微现实,情感复杂(非常重要),建议年纪较大的读者或者对情感复杂接受度较高的读者阅读2本文无完美角色3角色行为勿上升作者4段评已开启,欢迎大家多多评论5若无特殊情况,一周六更,每天1800左右更新,周日休息隔壁预收—使臣清探花郎amp俄公爵乾隆我派出去的使臣怎么跟人跑了?叶卡捷琳娜大帝老东西别管年轻人谈恋爱!(求收藏)...
明玉昭做了个梦,梦里的他因为嫌弃未婚夫水性杨花而一路追杀,未婚夫却是处处逢凶化吉的种马大男主。最后他不仅惨死,还被安上了因爱成恨嫉妒成性的名头,硬生生把他给气醒了。醒来后他带着一大帮子人上门退婚,又被质问嫌贫爱富。明玉昭终于忍不住了,回头从人群里挑了个顺眼的招招手,对他说跟我订立婚约怎么样?我养你啊。他要让傻比前任未婚夫知道,穷不是问题,丑才是!聂骁自幼被家族抛弃,冷酷寡言不好招惹,谁知一次因堵路而被迫围观退婚的事件里,他却被退婚的小公子看上了。就在他准备直接走人的时候,却意外听到了小公子的心声。这不是那个短命鬼吗,怎么在这?聂骁的脚步一顿承蒙垂爱,敢不从命。刚要给明玉昭戴第一顶绿帽子的前任未婚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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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雪卿深夜修仙看文不成想一觉醒来果真穿越书中修仙世界混元道尊中,叶明镜是作者钦定,龙傲天主角深恶痛绝的反派boss他暴虐无情,杀人如麻,结局还差点以一己之力毁灭世界而细究这位最大反派从正道之光堕落至群魔之首大开杀戒的关键节点,竟是从当年,正魔大战后他经脉寸断金丹破碎,结果被一位修真界知名纨绔觊觎美色强娶为妾开始刚穿过来发现自己在大婚现场的林雪卿?眼看着眼前的修界第一美人未来的反派boss即将堕魔,自己全家将被扔去猪圈,说时迟那时快林雪卿灵机一动,抱着叶明镜不能动的腿就哭包包,我终于找到了你!堕魔暂停,叶明镜清冷的眼里流露出片刻疑惑不解包包是谁?包包是我的爱人,是我生命与灵魂之光,是我一辈子爱而不得的渴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