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温昔更新时间:2026-01-11 11:15:35
【本文暗恋文/he】【已全文存稿】【下一本《别淋雨》文案最下专栏可收】“我喜欢一个人,希望他过得好。仅此,而已。”写完《小城》系列的最后一本书,苏杳接受记者采访。那天,记者问她创作此系列书籍的灵感来源。不知怎的,她突然没说官方话。她凝着采访室外稀疏的雨幕,坦诚道,“这个系列的作品灵感都源于一个男生。”“有段时间我睡眠质量差,整夜睡不着。拿起笔,想起的就是他高中时候的样子。其实在那之前,我已经很久没有见到他,也没有梦到他……至于《小城》。小城是他在十七岁的一个普通的周一描述给他的朋友他眼中的世外桃源的模样。”记者凝视着书籍里和主角有关的描写,生出无数好奇,望着眼前聚光灯下杏眼微垂的少女,挑了个最直接的问题试探:“那您要不要或者您这算不算告——”白。“不算,”苏杳笑了笑,知道记者要说什么。她选择打断且纠正他,于是她说,“当我写一个人,是在和他告别。”「所以——是告别,不是告白。」「当我写一个人,是在和他告别」「而那本书的主角是他」★那天的最后,采访结束,苏杳在采访室外的长廊上猝不及防的撞上一个人。那人穿黑色大衣,正用一双好看的瞳色极深的眼睛望着她。苏杳和他对视。他嗓音暗哑。他先说:“抱歉。”然后问,“我是不是来得有些迟。”★「我有时候也想我喜欢他什么呢?难过大于快乐的时候,我总觉得不值。」「当我觉得一个人特别,就总是爱把他的脸在我心里模糊化。模糊化又具体化又模糊化。时间久到我都想不起这张脸了,也不提起这个人。却还是觉得他特别。」「为他跑了很多城市。说是为他,其实为自己。」「梦到他恋爱,被窒息感吞噬。」「希望他幸福,别坎坷,也别难过。」「又一年过去了,我好像还是很喜欢一个男孩子。新的一年,希望不了。」故事的开头是遥远的他,故事的结尾是苏杳的他。★★★★★★★★★★★★★★★★★★★★★★★【预收《别淋雨》↓】和江一屿协议结婚前,林宿宛见过他两次。第一次在高考结束的那个夜晚,林宿宛第一百七十三次被母亲爽约。站在雨中等公交时,江一屿拿着一束雪绒花从她面前经过。少年穿黑色冲锋衣,戴黑色棒球帽,帽檐遮盖不住的那双清透的带着雾气的眼睛若有似无地从她身上掠过。公交即将来临,被淋了一身雨水的少年忽而折回,到她面前。“花要吗?”少年并没和她对视,看着她的发顶用随意干净的声音些许唐突地问她。-林宿宛第二次见江一屿是在公寓楼下的咖啡厅。江一屿是父亲给她找的联姻对象。看完婚前协议,林宿宛抬眸,猝不及防对上一双冷淡幽沉又莫名带着自嘲的桃花眼。“……”林宿宛一时不知如何开口,毕竟当年,她占过他很大的便宜。她用三十五块七从他手中买到一束稀有昂贵的花材。林宿宛不确定面前的男人是否记得当初的一面之缘,选择暂时装傻。须臾沉寂,装傻的女孩被饶有兴致的男人拖回七年前。男人压着声,嗓音倦懒,林宿宛听见他同自己翻旧账,低淡道:“还欠我十六块三的买花钱,怎么?是不准备还了?”林宿宛:“……”记性这么好是准备申请吉尼斯最佳记忆力吗。-婚后第二年的春天,林宿宛准备按照原计划和江一屿领离婚证。领证前一晚,林宿宛去参加朋友的生日宴。她给对方准备了还算隆重的礼物感谢他这些年的关照。在过去的近十年,她收到过这位朋友邮寄给她的很多把雨伞。朋友愣了一下,随即道:“江一屿还没告诉你吗?伞不是我寄的。”见林宿宛眸光疑惑,朋友解释:“因为你不记得他了,他只能用我的名义做这件事。”那晚的最后,林宿宛在餐厅门口撞上江一屿。男人安静站着,轮廓分明精致冷峻的脸一半氤氲在雨中,另一半隐没在光里。沉寂须臾,林宿宛走到他面前,把他手中没打开的雨伞接过来。“林宿宛。”“嗯?”“下雨天民政局不开门。”男人若有其事道:“明天还会有雨。”“……”见女孩沉默,江一屿收起自己的插科打诨,他喉结轻轻滑动,望着女孩的黑眸沉了又沉。又是须臾安静,林宿宛手中的雨伞被男人拿回,她看到他把伞撑开遮在她头顶,为她挡住风雨。那双好看的桃花眼望着她,叹了口气,跟她说:“你别淋雨。”朋友不久前说过的话在林宿宛耳边回荡:“你不喜欢雨天,常常丢伞,你准备到雨季多的城市读大学。或许只要伞足够多,就不会再被淋到。”那你呢?林宿宛看着把伞遮在她的上方自己却浑身湿漉的男人,想说:“明明最不喜欢下雨的是你。”-林宿宛:「我忘掉了这个世界上最爱我的人。」江一屿:「表白那晚,她用陌生的目光望着我,跟我说:“我认识你吗?”」「“我认识你吗”原来只是字面上的意思。」 是遥远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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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她要爱她。 即使是很自信的时候,她也只是觉得自己是个还不错的普通人,她接受所有来自外界的喜欢和厌恶。 可她的男朋友说见过她的人都会喜欢她,用十分认真的语气说这句话。 她一直以为暗恋就是和遗憾相伴的,她能得偿所愿能在很多年后触碰到她的月亮已经比大多数人要幸运了。 更幸运的是她喜欢了一个最好的人,那个人从不刻薄从不在任何时刻否定她,他支持她的梦想懂得她每一句将说未说的话。 “林澳港,我没有任何遗憾了。”餐桌上,女孩吃着温热的食物,告诉给她做饭的她的男朋友,“是你让我知道原来我的人生可以这么圆满。” “那就好,我的荣幸。”她的男朋友越过长桌轻轻地吻她的脸,这么回答她。 那顿饭结束,把女孩哄睡,林澳港...
正文已经完结,番外更新中点击看名侦探和银狼的女儿鸡飞狗跳的日常有一天,银狼的女儿,福泽雏乃(ふくざわfukuzawaひなのhinano)的生活中,闯入了一个少年。他总是自称名侦探,仗着自己年龄大了两岁,就说她是个小孩子。最重要的是,还总喜欢粘着本来只属于她一个人的爸爸!于是福泽雏乃无数次和他争宠较量,甚至对他恶作剧。只希望让他意识到,自己才是这个家的原住民。可每次都是失败告终。甚至她发现,随着一天天的相处,自己好像渐渐开始把这个叫乱步的少年当成了亲人,最后,开始站在异性的眼光看到他。高中那年,终于向乱步表白后,对方回道诶?原来雏乃酱也喜欢我吗?福泽雏乃?他们这是两情相悦?高中那年,福泽雏乃正式和乱步成为了情侣。可周围人发现,他们的恋爱物语,好像哪里总是有问题?某侦探社社医你们刚恋爱,不想让长辈知道我懂,可是为了溜出去约会被警察当成小偷什么意思?每次都要我擦屁股心好累某侦探社社长爸爸是我的?社长是我的?好家伙,这是情侣名?原来我也是你们play道一环吗?某鲱鱼罐头不要拿我来当赌注啊混蛋!某元死屋之鼠首领行吧,第一次kiss居然是因为我无意中的举动,连我这个敌人都能成助攻??某mafia的boss小时候因为他们争风吃醋被可乐炸弹喷一身也就算了,怎么长大了还要看着他们秀恩爱进局子?某千面魔女正常的生理需求谁都有,可你们不要在ing的时候看我拍的电影啊!某位先生行了,行了,知道你们可怕了,这boss我不干了行不行?福泽雏乃?cp乱步,女主被社长宠坏了,小时候有些骄傲任性,所以妒忌乱步,相处得久了就好了女主不是社长亲生女儿而是社长老友临死前托的孤(?)但她自己不知道她的身世女主有异能力,而且很强,所以福泽怕她被居心叵侧的人利用,一直保护的很好,但还是暗中帮侦探社度过了很多难关以甜甜的日常为主,大概不会写什么战斗场面主名柯文野魔快,会出现少量京吹青色管弦乐以及我推的孩子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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