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第一封信,算是给你当了爸爸的贺礼吧。 信的开头,还是稍微回忆一下。 算起来,离我们第一次见面已经有十六年了。那时候你才三岁,丑得鼻子眼睛都分不出来,脾气还差得很不像话。我当时都已经八岁了,而且长得相当可爱,当然不会喜欢你啦,或者说,能喜欢上你才奇怪呢。 所以,你有什么可闹别扭的? 以后不准再因为这件事闹别扭了。 后来,对,我抽了血,给了你。 虽然我这个人没什么缺点,一直都很优秀,也做了非常多优秀的事,但我知道,我这辈子所做过的最棒的事情,就是在十六年前把血输给了你。 你曾经问过我,是不是还在讨厌你。 我要在这里白纸黑字地告诉你,我从来都没有讨厌过你。 也许你从哪里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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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称为罪犯朝圣地的桑德拉监狱来了一名实习生,气质干净性格开朗,很快和罪犯们打成了一片。然而,相处越久,蔺言在犯人中的名声也越来越不清白。他们说,他以一己之力拔高了桑德拉的死亡率。他们说,他才是最需要被严密监管的极恶之徒。他们说,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活着就足够幸运。蔺言啊?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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