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岁岁有幸更新时间:2026-01-13 14:36:03
1:一觉醒来,林听云发现自己穿成了一头黑熊,好消息是她位于食物链的顶端,坏消息是她好像还没成年。 作为一头流浪的“伪黑熊”,她其实十分的害怕。 好在很快,她就在森林里遇见一只被孤狼盯上的“同伴”,那是一头看上去脏兮兮、黑黢黢的小熊崽。 同为黑熊,她起了怜悯之心,勉强在孤狼的嘴里救下对方。 从此和这只熊在森林里相依为命,抱团成长。 然而后来,在母亲的提醒下,林听云这才知道这个被她当做“同类”的家伙,其实是一头棕熊幼崽! 林听云:“……” 不是,棕熊也有黑色的???!! 这谁能分出来?! 正所谓非我族类,不是吃它就是被吃。 林听云很快就尝到了“被吃”的滋味儿,以一种令她无比恼火的方式。 搞什么啊! 脑袋上的毛都快被这家伙舔秃了! 她的“秀发”! …… 2:格里芬超喜欢这头圆滚滚的小黑熊,在他眼里,对方浑身上下的每一根毛都很可爱,不断引诱着他过去贴贴。 因此格里芬总是忍不住把熊框在怀里,用力蹭她的脑袋、轻轻啃她的圆耳朵,乐此不疲地在她身上涂满自己的气息。 这里、这里,还有这里! 都是他的! …… 3:贝蒂是一头强壮的雌性黑熊,最近却非常头疼。 因为她敏锐地察觉到自己那个没心没肺的女儿,似乎正在和一头棕熊“谈恋爱”。 虽然不知道物种不同能不能有结果,但互为食谱的关系让她十分替女儿紧张。 可惜女儿并不理解老母亲的担忧,每每带着一身浓郁的棕熊味道,不知所谓的跑来她的领地撒娇。 贝蒂:“……” 够了! 这味道是不是有点太呛了! 4:林听云本以为,和这头棕熊纠缠不休就是她兽生最大的意外了,但谁想这还只是一个开始。 从黑熊到孔雀再到鲸鱼……无数的世界更迭,让她在新的世界不断的苏醒。 而那个熟悉的灵魂总会在每一个世界奔她而来,如影随形的守在她的身边。 “你会陪我到什么时候?!”林听云忍不住询问。 他低头蹭了蹭她,答案一如既往,温柔坚定:“直到永远。”***食用指南***1:自割腿肉,不喜点叉,文明交流,愿我们都发财。2:慢穿,主角不变,文是猫写的,逻辑不详。3:喜欢的话就收藏一下!猫猫需要疼爱!_(:_」∠)_4:内含微量系统,多数挂机,可忽略。5:略。【重要提示:纯动物,不变人】 穿成动物后,被叼住了后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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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捉到了许多同类的血腥味儿,听着上游那边时不时传来的咆哮声,他逐渐陷入了沉思。 很显然因为不知道什么原因,上游似乎乱了起来。 这并不是什么好消息。 毕竟那些受了伤的熊,大概率是不会继续留在上面,而是选择往下游走。 所以越是混乱,往后下游的生存环境就越是不易。 “怎么了。” 刚捉到一条鱼叼着准备同格里芬分享,就见对方直勾勾的仰头盯着远方。 林听云有些好奇的凑过去,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 似乎是上游的方向。 “……” 格里芬没有着急回答,而是仔细的确认了一会儿,这才说道:“上游的平衡被打破了。” 他说道:“那些带着伤的败者,很快就会逃窜过来。” ...
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
本文预备816从第二十五章入v,谢谢读者支持~本书已写完,且已全文存稿,可放心食用。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道德经第四章林清,字见善,又唤安晚。隋瑛,字在山,又名遇安。少时是一场赶考中的邂逅,青年则是庙堂之上的争锋。相识多年,不过是一盏茶的时间。岁月无情,人更无情。皇权之下,身不由己官场游弋,生死瞬息。下雨了,林清的身子湿了,他思念隋遇安,可思念无用,爱也无用。林清可以不清,在山却不能在山同一目标,不同道路。林清实质正义,只要能获得真相,不在意如何获得真相。功利主义者。隋瑛程序正义,追求看得见的正义,每一步都要走得正确。道德主义者。书名出自是梦他松后追轩冕,是化为鹤后去山林。(辛弃疾)(朝堂,权谋,架空)因为签约了,做一个简单的说明1该文稍微现实,情感复杂(非常重要),建议年纪较大的读者或者对情感复杂接受度较高的读者阅读2本文无完美角色3角色行为勿上升作者4段评已开启,欢迎大家多多评论5若无特殊情况,一周六更,每天1800左右更新,周日休息隔壁预收—使臣清探花郎amp俄公爵乾隆我派出去的使臣怎么跟人跑了?叶卡捷琳娜大帝老东西别管年轻人谈恋爱!(求收藏)...
明玉昭做了个梦,梦里的他因为嫌弃未婚夫水性杨花而一路追杀,未婚夫却是处处逢凶化吉的种马大男主。最后他不仅惨死,还被安上了因爱成恨嫉妒成性的名头,硬生生把他给气醒了。醒来后他带着一大帮子人上门退婚,又被质问嫌贫爱富。明玉昭终于忍不住了,回头从人群里挑了个顺眼的招招手,对他说跟我订立婚约怎么样?我养你啊。他要让傻比前任未婚夫知道,穷不是问题,丑才是!聂骁自幼被家族抛弃,冷酷寡言不好招惹,谁知一次因堵路而被迫围观退婚的事件里,他却被退婚的小公子看上了。就在他准备直接走人的时候,却意外听到了小公子的心声。这不是那个短命鬼吗,怎么在这?聂骁的脚步一顿承蒙垂爱,敢不从命。刚要给明玉昭戴第一顶绿帽子的前任未婚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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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雪卿深夜修仙看文不成想一觉醒来果真穿越书中修仙世界混元道尊中,叶明镜是作者钦定,龙傲天主角深恶痛绝的反派boss他暴虐无情,杀人如麻,结局还差点以一己之力毁灭世界而细究这位最大反派从正道之光堕落至群魔之首大开杀戒的关键节点,竟是从当年,正魔大战后他经脉寸断金丹破碎,结果被一位修真界知名纨绔觊觎美色强娶为妾开始刚穿过来发现自己在大婚现场的林雪卿?眼看着眼前的修界第一美人未来的反派boss即将堕魔,自己全家将被扔去猪圈,说时迟那时快林雪卿灵机一动,抱着叶明镜不能动的腿就哭包包,我终于找到了你!堕魔暂停,叶明镜清冷的眼里流露出片刻疑惑不解包包是谁?包包是我的爱人,是我生命与灵魂之光,是我一辈子爱而不得的渴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