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夜饮三大白更新时间:2025-12-31 03:56:05
【坚韧明媚大小姐x外疯内娇美强惨】蔺如虹是蔺氏山门掌门之女,年少时,她的父亲为给她解闷,从深渊中捡了一只遍体鳞伤的小魔,送给她做玩伴。小魔沉默寡言,阴暗残忍,蔺如虹很不喜欢。于是她把她喜欢的东西送给他,给他的庭院中种满花草,带他去山谷外晒太阳,往他头顶戴上编好的狗尾巴草圈。他被她养得很好,成了光风霁月的剑修。后来,蔺如虹身上,多了个叫系统的东西。它说,晏既白是命中注定的反派,要她欺负他,凌辱他,逼他踏上灭世之路。蔺如虹拒绝了。晏既白对他付出真心,她也想继续对他报以善意。她顶着那些莫名其妙的任务,一天天地熬,一如既往地待他好。蔺如虹的身体被挤占,意志被抹杀。有时,她失去意识醒来,会发现一直陪在她身边的少年,又变回过去那副遍体鳞伤的模样。蔺如虹不敢问,只能尽可能疏远他。可还是无济于事。她亲眼看着自己对晏既白千般羞辱,百般虐待,砸了他千辛万苦寻来的洗髓灵药,用法阵揭露他不容于道门的真实身份。直到最后一日,蔺如虹逆转山阵,意图与体内的怪物拼个玉石俱焚。天塌地陷间,她看见她的小魔,奔她而来。在系统的欢呼声中,蔺如虹举起手中剑,刺穿他的胸膛。她的小魔头笑了起来。他抓住她的手,鲜血撒了她满身。他扼住“她”的咽喉。他说:我抓住你了。从她的身体里滚出来。——————————下一本《回到与古板夫君成婚时》我不爱我的夫君。他年纪轻轻,却迂腐,木讷,像个在土里埋烂了的老古董。哪怕他自小对我有意,所有人都夸他少年英才,双方亲家早已指腹为婚,他三书六礼,八抬大轿娶我为妻。我也不爱他。他知道我不爱他,因此,成婚三年,与我举案齐眉,相敬如宾。三年后,我随他进京赶考。他高中状元,被榜下捉婿,选为驸马。我知道他拒了婚,但并不打算放过这个时机。于是,我大发雷霆,指责他抛弃糟糠之妻,任他怎么解释也不听,逼他签了和离书,扬长而去。然后,我死了。天家高门,公主要的人,必须到手。而我,只是高位者眼中的绊脚石。我死以后,魂魄徒留世间,眼睁睁地看着我的夫君一夜白头,形容枯槁。他离京守孝三年,归来后,成为一代权术朝臣,毁了前朝百年基业。而后,在叛军攻城之日,一杯毒酒,死于我的坟前。我站在他的尸体前,望着墓碑那列“爱妻见微之墓”,鼻尖发酸,忽地没那么讨厌这串文字。大梦一场,我发现我回到大婚之日,盖着红盖头。不同于前世,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后,他匆匆朝我奔来。临到近前,戛然止步。我听他说:“成婚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却终究是你我家事。罔顾你的意愿,是我不好。如今礼未成,若你不愿……”怎么啰啰嗦嗦的?和上辈子不一样啊。我听得不耐烦,倏地扯下盖头。起身,搂着他,“吧唧”亲了一口。 救赎反派后被夺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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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昏迷,握住她手腕的手,倏地落下。客房陷入冰冷的死寂,唯有眉心的魔纹印愈发闪耀。 他的整个身体,像是起了某种变化。与修真界灵力截然相反的气息,正急不可耐地蜂拥而上,将他鲸吞蚕食。 “魔息。”符素眯起眼,为少年起的变化落下定论。 “他是仙魔混血,掌门收下他,便是因为他的灵脉能暂时压制魔息。但因为重伤,魔息逐渐溢出,若不制止,恐出大事。我先带他去素草堂医治,小玉儿先回飞花院,可好?” 话里话外的意思,是让她在房间乖乖待着,不许乱走。蔺如虹没有办法,只能乖乖留在原地,眼睁睁地看着符叔叔把小魔奴带走。 事后,她在飞花院,细想小魔奴的异样。 那只小魔头的态度,是不是,松动了一点啊? 比如,眼睛亮了点,表情...
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
本文预备816从第二十五章入v,谢谢读者支持~本书已写完,且已全文存稿,可放心食用。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道德经第四章林清,字见善,又唤安晚。隋瑛,字在山,又名遇安。少时是一场赶考中的邂逅,青年则是庙堂之上的争锋。相识多年,不过是一盏茶的时间。岁月无情,人更无情。皇权之下,身不由己官场游弋,生死瞬息。下雨了,林清的身子湿了,他思念隋遇安,可思念无用,爱也无用。林清可以不清,在山却不能在山同一目标,不同道路。林清实质正义,只要能获得真相,不在意如何获得真相。功利主义者。隋瑛程序正义,追求看得见的正义,每一步都要走得正确。道德主义者。书名出自是梦他松后追轩冕,是化为鹤后去山林。(辛弃疾)(朝堂,权谋,架空)因为签约了,做一个简单的说明1该文稍微现实,情感复杂(非常重要),建议年纪较大的读者或者对情感复杂接受度较高的读者阅读2本文无完美角色3角色行为勿上升作者4段评已开启,欢迎大家多多评论5若无特殊情况,一周六更,每天1800左右更新,周日休息隔壁预收—使臣清探花郎amp俄公爵乾隆我派出去的使臣怎么跟人跑了?叶卡捷琳娜大帝老东西别管年轻人谈恋爱!(求收藏)...
明玉昭做了个梦,梦里的他因为嫌弃未婚夫水性杨花而一路追杀,未婚夫却是处处逢凶化吉的种马大男主。最后他不仅惨死,还被安上了因爱成恨嫉妒成性的名头,硬生生把他给气醒了。醒来后他带着一大帮子人上门退婚,又被质问嫌贫爱富。明玉昭终于忍不住了,回头从人群里挑了个顺眼的招招手,对他说跟我订立婚约怎么样?我养你啊。他要让傻比前任未婚夫知道,穷不是问题,丑才是!聂骁自幼被家族抛弃,冷酷寡言不好招惹,谁知一次因堵路而被迫围观退婚的事件里,他却被退婚的小公子看上了。就在他准备直接走人的时候,却意外听到了小公子的心声。这不是那个短命鬼吗,怎么在这?聂骁的脚步一顿承蒙垂爱,敢不从命。刚要给明玉昭戴第一顶绿帽子的前任未婚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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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雪卿深夜修仙看文不成想一觉醒来果真穿越书中修仙世界混元道尊中,叶明镜是作者钦定,龙傲天主角深恶痛绝的反派boss他暴虐无情,杀人如麻,结局还差点以一己之力毁灭世界而细究这位最大反派从正道之光堕落至群魔之首大开杀戒的关键节点,竟是从当年,正魔大战后他经脉寸断金丹破碎,结果被一位修真界知名纨绔觊觎美色强娶为妾开始刚穿过来发现自己在大婚现场的林雪卿?眼看着眼前的修界第一美人未来的反派boss即将堕魔,自己全家将被扔去猪圈,说时迟那时快林雪卿灵机一动,抱着叶明镜不能动的腿就哭包包,我终于找到了你!堕魔暂停,叶明镜清冷的眼里流露出片刻疑惑不解包包是谁?包包是我的爱人,是我生命与灵魂之光,是我一辈子爱而不得的渴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