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碎夜墨染更新时间:2026-02-04 12:04:27
【世界三已完结】【推荐一个世界完结后宰哈】预收《主角碎片那么多》本文文案言疏被一个系统绑定了,成为了小世界中横在主角攻受之间的“反派”。任务看似是在凑合主角攻受,实际是在让主角攻受讨厌他。大漂亮·言疏:....那我试试?1.主角攻是修仙界百年难得一见的剑道天才,系统:【根据我分析的数据,主角攻最讨厌的就是弱小的人,你原地哭一个给他看看?】正直外出任务,言疏不过是受了点小伤,便眼眶微红的抬头“好疼....”主角攻果然淡淡的瞥他一眼,一剑将妖兽斩杀之后头也不回的离开了。言疏:计划通!而到了夜里,言疏正睡着,主角攻却凭空出现他的房间,对方温热的手掌穿过他的被子当中,落到了他的伤口处。言疏:.....你不对劲!主角受是遗落的星辰,一路而来披荆斩棘,只为让自己变的强大不再受人欺辱。系统:【根据我统计的数据,主角受最讨厌的就是仗着自己有身份背景就目中无人的人,你原地找他茬试试!】于是言疏看向主角受:“我见师弟还需要一些心性上的锻炼,不如就来我门前扫落叶吧。”主角受在他那破旧的偏屋中住了下来。又是某个夜里,主角受凭空出现在了他的房间,伸手抚上了他的唇....言疏:....???【切片攻,和受有亲密的都是碎片】【万人迷文学,就算老套我也依旧爱它!】—————————预收《主角碎片那么多》因病死亡的林药穿越到了一片灵气大陆。这个世界的天道为了气运之子能够顺利飞升,将之魂魄分成了三份,成为了三个人。碎片一是凡界孤儿,机缘巧合之下得了修炼之法,从此一路开挂,是点家男主。碎片二是仙界天之骄子,却被一群打着“族人”名义的吸血虫无尽的吸着血。终于有一日他顿悟,自爆以还肉身,然后修炼魂魄,重塑肉身,从此世间再无能束缚他之人。碎片三是魔界魔尊,却遭暗算只留一道魂魄之力,随后与魔界一底层少年肉身融合,历经险阻重新归来手刃仇敌,夺回了他的魔界主人之位。这三个碎片在各自的领域混的风生水起,竟是没有任何的交集。天道希望林药能帮助这三个碎片完成各自的历练,最后融合成功飞升。作为报酬,他能够在这个世界得到一具健康强悍的□□生活。梦想曾是长命百岁的林药毫不犹豫的同意了下来,开启了在这灵气大陆勤勤恳恳帮助主角的道路。在他协助三位主角完成历练后,三个碎片却未能顺利融合,原因是对他情根深种。林药:“好家伙。” 炮灰受终成万人迷[快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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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吗!” “不错,我是来找你的。”萧喻走到言疏跟前站定,似乎在斟酌着接下来要说出口的话。 此刻言疏也确实想不到萧喻来找他的缘由,便只能等待着对方的开口。 “新秀大会将至,你若想学剑,我便亲自教你。若之后你还想接任务历练,也可与我同去。”萧喻开了口,说出的内容却让言疏大吃一惊。 不是说主角攻对他从来无视么,怎么突然跑来跟他说要教他剑术,还要带他去做任务? “0001,剧情有这一幕吗?”言疏有些不知所措,连忙问系统。 【好像没....没有吧?】0001同样不知所措,一人一系统愣在原地,疯狂的运转大脑中。 言疏直愣愣的表情落到萧喻的眼中,便成了不可置信所以没有反应过来。没想到自己稍微主动一些,便能瞧...
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
本文预备816从第二十五章入v,谢谢读者支持~本书已写完,且已全文存稿,可放心食用。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道德经第四章林清,字见善,又唤安晚。隋瑛,字在山,又名遇安。少时是一场赶考中的邂逅,青年则是庙堂之上的争锋。相识多年,不过是一盏茶的时间。岁月无情,人更无情。皇权之下,身不由己官场游弋,生死瞬息。下雨了,林清的身子湿了,他思念隋遇安,可思念无用,爱也无用。林清可以不清,在山却不能在山同一目标,不同道路。林清实质正义,只要能获得真相,不在意如何获得真相。功利主义者。隋瑛程序正义,追求看得见的正义,每一步都要走得正确。道德主义者。书名出自是梦他松后追轩冕,是化为鹤后去山林。(辛弃疾)(朝堂,权谋,架空)因为签约了,做一个简单的说明1该文稍微现实,情感复杂(非常重要),建议年纪较大的读者或者对情感复杂接受度较高的读者阅读2本文无完美角色3角色行为勿上升作者4段评已开启,欢迎大家多多评论5若无特殊情况,一周六更,每天1800左右更新,周日休息隔壁预收—使臣清探花郎amp俄公爵乾隆我派出去的使臣怎么跟人跑了?叶卡捷琳娜大帝老东西别管年轻人谈恋爱!(求收藏)...
明玉昭做了个梦,梦里的他因为嫌弃未婚夫水性杨花而一路追杀,未婚夫却是处处逢凶化吉的种马大男主。最后他不仅惨死,还被安上了因爱成恨嫉妒成性的名头,硬生生把他给气醒了。醒来后他带着一大帮子人上门退婚,又被质问嫌贫爱富。明玉昭终于忍不住了,回头从人群里挑了个顺眼的招招手,对他说跟我订立婚约怎么样?我养你啊。他要让傻比前任未婚夫知道,穷不是问题,丑才是!聂骁自幼被家族抛弃,冷酷寡言不好招惹,谁知一次因堵路而被迫围观退婚的事件里,他却被退婚的小公子看上了。就在他准备直接走人的时候,却意外听到了小公子的心声。这不是那个短命鬼吗,怎么在这?聂骁的脚步一顿承蒙垂爱,敢不从命。刚要给明玉昭戴第一顶绿帽子的前任未婚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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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雪卿深夜修仙看文不成想一觉醒来果真穿越书中修仙世界混元道尊中,叶明镜是作者钦定,龙傲天主角深恶痛绝的反派boss他暴虐无情,杀人如麻,结局还差点以一己之力毁灭世界而细究这位最大反派从正道之光堕落至群魔之首大开杀戒的关键节点,竟是从当年,正魔大战后他经脉寸断金丹破碎,结果被一位修真界知名纨绔觊觎美色强娶为妾开始刚穿过来发现自己在大婚现场的林雪卿?眼看着眼前的修界第一美人未来的反派boss即将堕魔,自己全家将被扔去猪圈,说时迟那时快林雪卿灵机一动,抱着叶明镜不能动的腿就哭包包,我终于找到了你!堕魔暂停,叶明镜清冷的眼里流露出片刻疑惑不解包包是谁?包包是我的爱人,是我生命与灵魂之光,是我一辈子爱而不得的渴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