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晏央更新时间:2026-02-15 08:51:18
常欢穿成了一个小公主。她仔细观察了一阵儿,发现这宫里静悄悄的,没人上演什么宫心计,像她这样的小婴儿不必被迫营业。于是她将自己四肢摊在床上,准备躺平了,小婴儿的觉真是好睡啊~直到有一天,常欢被人抱到她的生父跟前,发现她爹是始皇帝嬴政。我勒个豆,始皇帝嬴政?常欢垂死病中惊坐起。她是始皇帝哪一年出生的啊?嬴政都称始皇了,那岂不是代表着他再过几年就要嘎了?始皇帝一嘎,她这个公主的好日子岂不是也要到头了?不成不成,她要想办法保住自己的长期饭票。“父——”常欢像狗皮膏药一样黏在了嬴政身上,怎么撕都撕不下来。嬴政试了好几次,未果,无奈地决定亲自接手这孩子。他没有料到,他一时的心软,居然给他带来了如此大的隐患——他每日批阅奏疏时间一旦长了,小崽子就一口气吹熄他的灯;他每回一将丹药拿出来,就会被小崽子狠狠踹翻;他每日的菜若是用少了,小崽子还会用不赞同的眼神瞅着他。最后,嬴政发现,他哪里是养了个闺女?他分明是给自己养了个祖宗!本文是慢节奏日常文,主互动。平行世界架空秦,勿考究。——预收文《大秦女兵升职记》求收藏,这是个女主一步一步从底层庶民爬到高位,改善家里生活环境,改变自身命运的故事。文案如下:肖芸是半夜被饿醒的,她从来不知,饿肚子的滋味儿这么难受。她力气大,饭量也大,可自从她穿越以来,经常吃了上顿没下顿。她所在的赵国接连遭了地震和旱灾,又被秦军侵袭,一时之间,饿殍遍野。很快,赵国就坚持不住,向秦国投降了。忽然就亡了国的肖芸没有心思为赵国哀悼,她只想填饱自己的肚子,力争不做饿死鬼中的一员。她看祖母睁着半瞎的眼睛,靠替人浆洗衣裳赚些微薄的钱粮,看又瘦又小的弟弟为了一口吃的,能对路过的秦兵下跪,由着他们拿他取乐。贫穷,意味着没有希望,没有尊严。肖芸下定决心要改变这种现状。恰好秦军发来了征召士兵的文书,入伍者,每日可得些口粮。秦军功爵分二十级,兵卒若在战场上立了功,还可获得爵位,一家吃穿不愁。周围人都说,秦人哪会对他们赵人这么好,肯定是要诓着他们去送死。肖芸却死死盯着这些她看不懂的“鬼画桃符”,毅然顶了失踪的兄长之名,走入秦军大营……这是女主从底层小兵做起,一步一步位列彻侯的故事,cp扶苏。 始皇闺女躺平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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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欢面前:“妹妹,我是你的长兄,我叫扶苏。” 扶苏? 捕捉到关键词的常欢顿时来了精神。 作为一名正在苦哈哈学习外语的人,常欢虽然记下了这几个音节,但她并不明白这个名字代表什么。 她听这里的人名,就跟听人说起外国的“威廉”、“玛丽”一样,她对叫这些名字的人本身没有什么概念。非得有人告诉她,威廉指的是德意志/英格兰/苏格兰的威廉一世、威廉二世,玛丽指的是英格兰/苏格兰的玛丽一世、玛丽二世,她才能代入具体的人。 常欢虽然不知道“扶苏”是谁,不过,她记得她在宜春宫的最后大半个月,宜春宫的宫女和寺人们曾反复提起“长公子扶苏”、“十八公子胡亥”这样的名词组合。 所以,公子=她的兄长=皇子?扶苏=她的长兄=皇长子?...
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
本文预备816从第二十五章入v,谢谢读者支持~本书已写完,且已全文存稿,可放心食用。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道德经第四章林清,字见善,又唤安晚。隋瑛,字在山,又名遇安。少时是一场赶考中的邂逅,青年则是庙堂之上的争锋。相识多年,不过是一盏茶的时间。岁月无情,人更无情。皇权之下,身不由己官场游弋,生死瞬息。下雨了,林清的身子湿了,他思念隋遇安,可思念无用,爱也无用。林清可以不清,在山却不能在山同一目标,不同道路。林清实质正义,只要能获得真相,不在意如何获得真相。功利主义者。隋瑛程序正义,追求看得见的正义,每一步都要走得正确。道德主义者。书名出自是梦他松后追轩冕,是化为鹤后去山林。(辛弃疾)(朝堂,权谋,架空)因为签约了,做一个简单的说明1该文稍微现实,情感复杂(非常重要),建议年纪较大的读者或者对情感复杂接受度较高的读者阅读2本文无完美角色3角色行为勿上升作者4段评已开启,欢迎大家多多评论5若无特殊情况,一周六更,每天1800左右更新,周日休息隔壁预收—使臣清探花郎amp俄公爵乾隆我派出去的使臣怎么跟人跑了?叶卡捷琳娜大帝老东西别管年轻人谈恋爱!(求收藏)...
明玉昭做了个梦,梦里的他因为嫌弃未婚夫水性杨花而一路追杀,未婚夫却是处处逢凶化吉的种马大男主。最后他不仅惨死,还被安上了因爱成恨嫉妒成性的名头,硬生生把他给气醒了。醒来后他带着一大帮子人上门退婚,又被质问嫌贫爱富。明玉昭终于忍不住了,回头从人群里挑了个顺眼的招招手,对他说跟我订立婚约怎么样?我养你啊。他要让傻比前任未婚夫知道,穷不是问题,丑才是!聂骁自幼被家族抛弃,冷酷寡言不好招惹,谁知一次因堵路而被迫围观退婚的事件里,他却被退婚的小公子看上了。就在他准备直接走人的时候,却意外听到了小公子的心声。这不是那个短命鬼吗,怎么在这?聂骁的脚步一顿承蒙垂爱,敢不从命。刚要给明玉昭戴第一顶绿帽子的前任未婚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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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雪卿深夜修仙看文不成想一觉醒来果真穿越书中修仙世界混元道尊中,叶明镜是作者钦定,龙傲天主角深恶痛绝的反派boss他暴虐无情,杀人如麻,结局还差点以一己之力毁灭世界而细究这位最大反派从正道之光堕落至群魔之首大开杀戒的关键节点,竟是从当年,正魔大战后他经脉寸断金丹破碎,结果被一位修真界知名纨绔觊觎美色强娶为妾开始刚穿过来发现自己在大婚现场的林雪卿?眼看着眼前的修界第一美人未来的反派boss即将堕魔,自己全家将被扔去猪圈,说时迟那时快林雪卿灵机一动,抱着叶明镜不能动的腿就哭包包,我终于找到了你!堕魔暂停,叶明镜清冷的眼里流露出片刻疑惑不解包包是谁?包包是我的爱人,是我生命与灵魂之光,是我一辈子爱而不得的渴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