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

修真界第一人

作者:苟雪丁宁更新时间:2025-06-22 18:10:49

邹娥皇,在毕业前夕穿到修真世界。历经磨难,与人斗,与天斗,最后成功凭借实力...在蓬莱的绩效考核里倒数躺平了五千年。人人都说,蓬莱山上的邹娥皇,是出了名废物点心,废物到明明是个剑修,却从来没有拔出过自己的本命剑。直到有一日她作为辈分最高的师伯,护送弟子去参加试炼。在路上遇到了蛰伏十几年要卷土重来的大乘期妖王。邹娥皇为了保护蓬莱弟子,硬着头皮站在最前面。就在众人感动的眼泪哗哗,都以为她命不久矣时——她摸出了她身后那把裹着黑布的剑。那一日,有一剑横空出世,刺破天下十四州,四海之内,天下疆土,莫不臣服。但凡见过的人,都莫不为之心折。*路人敬佩道:“那就是你们蓬莱道祖传说中的关山弟子么?好生厉害,简直是拳打昆仑,脚踢魔皇!”被他拉住的人迅速后退道:“不,她就是我和你说过的二师伯。”“什么??!”路人大惊失色。“她就是你说的那个整日里偷鸡摸狗修为多年毫无进步靠法宝丹药堆起来的二师伯——”走在前面的邹娥皇,脚步一跄。*后来人人都说,蓬莱山上的二师伯有把从不出鞘的本命剑。逢魔斩魔,遇神斩神。以苟之道,问鼎青天。 修真界第一苟王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修真界第一人》番外

道祖和昆仑老祖圆寂, 天下十根手指能数尽的大乘又少了两个。 再譬如说妖族动荡,作为此前曾是人族修士的李三,并没有如众人期盼的那般, 为收复妖族四州打下汗马功劳,而是就像那个第一位打下天下的久俊一样,开始注重妖族内部的文化建设。 但是这些当时堪称是轰动一时的局势传闻,一百年过去后, 无人问津。 反倒是一本以《我在蓬莱的一生》为名的书火了,作者名字也奇怪,叫龙傲天。 此书一开始无人问津, 直到众人在书本的寥寥几章里看到了邹娥皇的名字。 众人:! 买!买买!买买买! 十七岁怀揣着仙侠梦的燕玲, 自然也不可免俗地迷恋上了那个传闻里强大危险迷人的剑仙,她揣着兜里仅剩的几块灵玉,忍痛买下了这本书。 ...

热门小说标签
热门小说推荐
穷书生白捡娇夫郎

穷书生白捡娇夫郎

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