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轻三表更新时间:2025-07-07 08:40:14
是夜,叶重光睁开眼,除了燃烧的火堆、身边的剑以外只有一个小白脸。和他身后的一堆野狼。叶重光:“……”半夜过去,除了名字只记得挥剑的叶重光喜提倒霉雇主一枚。一路遇蛟遇鬼遇魔,什么都遇。几番死里逃生,多少红尘难渡。直到有一天,山海剑宗的宗主找上门来,对她说,“奔星,宗危,速归!”——奔星剑君,生活在各种话本、传说之中的天下第一。叶重光指了指自己,大惊。——西北之地的裂开了一道裂缝,有魔气从中缓缓渗透而出。起初,那只是短短的一道,无人发觉,无人在意。直到它将西北之地变成了魔域;直到有魔族从这道深渊爬了出来。沧浪仙宗的宗主预言,只有最强的剑修才能打碎连通魔界与人界的通道。世人都知这说的是奔星剑君。可是,山海剑宗却说,剑君闭关了。——谢柔兆是个不幸的人。是出生死了母亲的祸害,是总走霉运的倒霉鬼,是一个孤独的人。所以他学会了看人脸色,把自己装得天衣无缝。但当他遇见叶重光后,这天衣无缝的伪装,露出了缝隙。他在某一瞬间竟想放弃所有伪装,捧上自己丑陋的真心。他为此激动难言,却也为此惶恐惊惧。但是,光也向他伸出了手。——我绝不会放手了。他想。天下第一(失忆)剑修混不吝直球系女主x凡人修仙小天才法修千层饼套路心眼儿多男主女强爱好者,强强爱好者,无敌型女主x成长型男主看看专栏预收吧,啵啵!下本开!↓↓↓《桂花载酒》清城的市井里新开了家不起眼的小餐馆。掌厨的老板生得貌美无双,她做的饭却比她的脸还要吸引人。去吃过的人都言道,“神仙滋味,不过如此!”老板只一笑,继续做她的饭去。——人生的前二百年,叶三笑是沧浪仙宗最好的招牌。上天入地再难寻的阵术师,一眼看断平生事的卜天人。常人言道,美人一笑,开休一笑,生死一笑,是为叶三笑。直到忽然有一天,她成了沧浪仙宗被逐出山门的叛徒。后来。叶三笑只想做个安分的厨子。可惜总有人让她不能安分。——欲买桂花同载酒,终不似、少年游。——《唐多令·芦叶满汀洲》刘过富婆高冷嘴硬心软神秘系女主x笑眯眯白切黑师弟男主 听说我是天下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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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起身来按压住自己的太阳穴,下意识环视一周,立刻发现了不对。 这里并非是他入睡的床榻,身体也不是他自己的,是个姑娘的,宽松的亵衣套在身上,摩擦某些他没有的部位。 谢柔兆立马抬头,把目光放在了周围的环境上。 这间屋子的主人应当仍是待字闺中,一应用物都是单人的,梳妆镜上摆满了各式女儿家的用品,他曾经见母亲用过。 他怎么会忽然到了这么个地方,还成了个待嫁女子? 谢柔兆深吸了一口气,冷静了下来。 ——叶重光一定会来的,他现在只需要保持镇定,避免受伤便是了。 毕竟,自从相遇以来,叶重光实在十分可靠—— 二人相遇在一个荒山的破庙里,当时叶重光倒在残败的神像上,双目紧闭,一手紧握着剑,一手搭在神...
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
本文预备816从第二十五章入v,谢谢读者支持~本书已写完,且已全文存稿,可放心食用。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道德经第四章林清,字见善,又唤安晚。隋瑛,字在山,又名遇安。少时是一场赶考中的邂逅,青年则是庙堂之上的争锋。相识多年,不过是一盏茶的时间。岁月无情,人更无情。皇权之下,身不由己官场游弋,生死瞬息。下雨了,林清的身子湿了,他思念隋遇安,可思念无用,爱也无用。林清可以不清,在山却不能在山同一目标,不同道路。林清实质正义,只要能获得真相,不在意如何获得真相。功利主义者。隋瑛程序正义,追求看得见的正义,每一步都要走得正确。道德主义者。书名出自是梦他松后追轩冕,是化为鹤后去山林。(辛弃疾)(朝堂,权谋,架空)因为签约了,做一个简单的说明1该文稍微现实,情感复杂(非常重要),建议年纪较大的读者或者对情感复杂接受度较高的读者阅读2本文无完美角色3角色行为勿上升作者4段评已开启,欢迎大家多多评论5若无特殊情况,一周六更,每天1800左右更新,周日休息隔壁预收—使臣清探花郎amp俄公爵乾隆我派出去的使臣怎么跟人跑了?叶卡捷琳娜大帝老东西别管年轻人谈恋爱!(求收藏)...
明玉昭做了个梦,梦里的他因为嫌弃未婚夫水性杨花而一路追杀,未婚夫却是处处逢凶化吉的种马大男主。最后他不仅惨死,还被安上了因爱成恨嫉妒成性的名头,硬生生把他给气醒了。醒来后他带着一大帮子人上门退婚,又被质问嫌贫爱富。明玉昭终于忍不住了,回头从人群里挑了个顺眼的招招手,对他说跟我订立婚约怎么样?我养你啊。他要让傻比前任未婚夫知道,穷不是问题,丑才是!聂骁自幼被家族抛弃,冷酷寡言不好招惹,谁知一次因堵路而被迫围观退婚的事件里,他却被退婚的小公子看上了。就在他准备直接走人的时候,却意外听到了小公子的心声。这不是那个短命鬼吗,怎么在这?聂骁的脚步一顿承蒙垂爱,敢不从命。刚要给明玉昭戴第一顶绿帽子的前任未婚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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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雪卿深夜修仙看文不成想一觉醒来果真穿越书中修仙世界混元道尊中,叶明镜是作者钦定,龙傲天主角深恶痛绝的反派boss他暴虐无情,杀人如麻,结局还差点以一己之力毁灭世界而细究这位最大反派从正道之光堕落至群魔之首大开杀戒的关键节点,竟是从当年,正魔大战后他经脉寸断金丹破碎,结果被一位修真界知名纨绔觊觎美色强娶为妾开始刚穿过来发现自己在大婚现场的林雪卿?眼看着眼前的修界第一美人未来的反派boss即将堕魔,自己全家将被扔去猪圈,说时迟那时快林雪卿灵机一动,抱着叶明镜不能动的腿就哭包包,我终于找到了你!堕魔暂停,叶明镜清冷的眼里流露出片刻疑惑不解包包是谁?包包是我的爱人,是我生命与灵魂之光,是我一辈子爱而不得的渴望!...